陪审及民事职务假
第四部分:. adsv - 330
批准人:博士. Pamela J. Transue, 08/02/11
最后回顾:11/07/01/11
最后更新日期:11/07/01/11
先前版本:02/18/04
最初采用:未知
政策
为陪审团的目的,豁免雇员应获准休假 义务或民事义务.
临时免职员工的假期不得超过 预约期的长度.
豁免员工的工资,其批准和计划的工作时间将不会被扣除 在此期间,豁免雇员有必要担任陪审团或民事 责任. 获豁免的雇员不会将从法院收到的任何款项汇往学院.
目的
本政策的目的是定义和建立的条款和条件 陪审团义务或民事义务休假的资格和使用.
这项政策适用于谁
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获豁免的雇员. 这项政策不适用于学术 员工、分类员工、兼职临时工或志愿者.
参考文献
没有一个
定义
陪审员的义务 -根据传票的命令准许在陪审团任职的带薪休假 或者是陪审团义务的法律通知.
民事责任 -根据命令在审判中作为证人而给予的带薪休假 的传票.
参见大学政策-定义
过程
在收到陪审团义务或民事义务通知后,雇员必须提交一份副本 一份通知给主管,一份副本给人力资源办公室.